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去建設公共設施及道路
而這些金費當中有不少是進到他人的口袋裡
而真正用在建設上的卻少之又少
所以才會讓道路如此的簡陋
經過時間的考驗開始出現了坑洞
再來就會出現所謂的受害著
認為自己受到委屈的開始申請國賠
國賠!哪裡來的錢??
國家自己會賺錢嗎?
絕大部分還是納稅人的錢
這不是很荒唐的事嗎?
那些稅金不是為了讓政府去建設公共設施的嗎??
最後卻成了國家作為賠償的來源
然後就會有一堆人去申請國賠
那為什麼還要納稅
這不是違反納稅的目的嗎?
正確的作法應該要有人為此負責
因為這根本是變相的蓄意謀殺
但從未聽到有人因此被判殺人未遂或過失致死
所以才會從有人出事後到現在都沒有改進
因為根本不會有人要因此負責
千萬不要以為只有騎乘機車的人才會出事
如果坑洞夠大汽車一樣會失控
我們真正該索賠的對象應該是那些拿了錢卻沒把道路建設好的人
就是因為有這些人才會有今天這樣的道路
不要再做出荒唐的行為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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